6月9日上午,上造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谣山违法性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西襄
山西警方提示,汾网
对此,警迅即查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为了吸引眼球,不恶意造谣、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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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担忧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主动写下保证书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男,公民上网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经批评教育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36岁,同时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